本月前,国家发改委决定,自7月10日全国范围内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。7月24日,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,我省已按照国家要求,与7月10日上调了商业用气、集中供暖用气和工业用气价格。同时决定从8月1日起,将兰州天然气加气站售价从目前每立方米2.59元上调至3.1元。省内其他七个使用天然气的城市,价格也将相应调整。
------------摘自《兰州晨报》